当事人 |
大家智合(北京)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亿科印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济南亿科印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大家智合(北京)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济南亿科印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大家智合(北京)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要求你公司:1.支付剩余合同价款1142559.75元;2.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自2020年5月31日起,以1142559.75元为基数,按日0.1%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次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4: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中关村法庭第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 |
刊登日期 |
2021-07-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