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保文,薛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内容 张保文:本院受理薛建与张保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6法庭开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