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倪希建,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人-褚永刚,曹士昌, 润木财富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州虹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12行初922号,京市监通稽查许撤字【2020】第142号 |
案由 |
工商行政管理(工商) |
公告人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倪希建,北京市通州虹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润木财富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人褚永刚、曹士昌及你们工商登记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2021)京0112行初922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内容为:撤销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16日作出的京市监通稽查许撤字【2020】第142号《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五十元,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