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张强,孙世荣,张广春,段爱军, 锡林郭勒盟坤霖工贸有限公司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浩特供电分局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2)内民申598号 |
案由 |
健康权纠纷 |
公告人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段爱军、锡林郭勒盟坤霖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张强与被申请人孙世荣、张广春、段爱军、锡林郭勒盟坤霖工贸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浩特供电分局及二审被上诉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民申598号民事中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