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韩川革, 赤峰天德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赤峰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内民终542号 |
案由 |
执行异议之诉 |
公告人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赤峰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赤峰天德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韩川革、赤峰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内民终5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