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北京齐欣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伯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易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易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伯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北京齐欣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伯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方庄第四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