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陶迎辉, 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兴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函宇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北京城建兴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函宇科技有限公司、陶迎辉、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