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林海路, 北京众合天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猫猫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林海路,上海猫猫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北京众合天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上海猫猫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二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人民法庭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