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北京星华蓝光置业有限公司 ,济南盛丰祥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瑞博圣业建筑技术有限公司 ,济南书恒建材有限公司 ,廊坊凯赞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鑫博众通达经贸有限公司 ,湖北票多多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北票多多贸易有限公司,济南书恒建材有限公司,济南盛丰祥商贸有限公司,廊坊凯赞商贸有限公司,北京瑞博圣业建筑技术有限公司,青建集团股份公司,北京星华蓝光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北京鑫博众通达经贸有限公司与北京星华蓝光置业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第五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