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杰伟,宋羿廷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内容
宋羿廷:本院已受理原告李杰伟与被告宋羿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李杰伟的诉讼请求为:1.宋羿廷返还李杰伟借款本金10万元,并支付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自2014年12月31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1年10月20日为163,300元);2.本案诉讼费由宋羿廷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以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地法庭第八法庭开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2-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