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遵义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联新航建材有限公司 ,北京豪福商贸有限公司 ,贵州中天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12民初33299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遵义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中天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北京豪福商贸有限公司与你及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联新航建材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京0112民初33299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