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高源,徐庆芳,,张军友, 滕州市坚邦国际地产有限公司 ,滕州市杏花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北安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滕州市万年浩鑫实业有限公司 ,滕州杏花村干杂调味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京0113民初16549号,(2021)京0113民初16549号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公告人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1)京0113民初16549号 张军友,滕州市万年浩鑫实业有限公司,徐庆芳,滕州杏花村干杂调味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市杏花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市坚邦国际地产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高源诉徐庆芳、滕州市万年浩鑫实业有限公司,滕州杏花村干杂调味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市杏花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市坚邦国际地产有限公司、张军友、北京北安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上诉人高源就(2021)京0113民初16549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