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 | 宁波智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北京市恒德律师事务所, 北京智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 案号 | (2021)京0101民初980号 | 
| 案由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 公告人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 内容 | 北京智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宁波智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院对北京市恒德律师事务所与北京智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1民初9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 刊登日期 | 2021-07-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