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雷鸣,董志彬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雷鸣:本院受理董志彬与雷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十五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缺席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