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中城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浅若清风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梧桐鑫亿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中城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北京浅若清风商贸有限公司与中城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梧桐鑫亿商贸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1给付票据金额200万元;2.判令二被告给付逾期利息(以200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8月17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3.诉讼费二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科技园审判区第七法庭开庭审理。被告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