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刘国超,张卫国,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308民初3236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卫国:本院受理原告刘国超诉被告张卫国、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308民初32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