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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当事人
严文龙,保利象渊(固安)基金管理中心, 百融骏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壹壹天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有限合伙纠纷
公告人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内容
百融骏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严文龙与你、北京壹壹天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利象渊(固安)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限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将于答辩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上午9时(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三庭4层31法庭(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龙爪树村甲10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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