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北京中弘地产有限公司 ,北京仁聚汇通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京73民初1254号 |
案由 |
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内容 |
北京中弘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仁聚汇通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北京中弘地产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京73民初12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北京中弘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北京仁聚汇通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合同款594510元;二、被告北京中弘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北京仁聚汇通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594510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18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在2019年8月19日以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在2019年8月20日后,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北京仁聚汇通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