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费金华,温永生, 芜湖万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山水水泥有限公司 ,北京信中源科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74民终537号  | 
    
案由  | 
      票据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金融法院  | 
    
内容  | 
      芜湖万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对北京信中源科贸有限公司与天津山水水泥有限公司、费金华、温永生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京74民终5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同时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