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上海帝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帝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快网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帝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快网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你、上海帝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上海快网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请求本院判令:1.上海帝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帝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共同支付上海快网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费用合计2605427.67元及违约金400826.77元(违约金以所欠数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三计算,自当月产生费用数额6个月后的1日开始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暂计算至2020年7月15日止,具体详见《违约金计算明细表》),以上两项标的合计3006254元;2.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上海帝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帝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0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区)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