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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当事人
第三人-樊志高, 呼和浩特市蒙海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0)内01民初745号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公告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樊志高:本院受理原告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呼和浩特市蒙海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樊志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期送达(2020)内01民初7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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