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北京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华兴誉德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华兴誉德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富力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华兴誉德科技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区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