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毛某某, 合纵(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6执11833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毛某某: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合纵(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毛某某(2021)京0106执11833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执行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我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评估拍卖我院已查封的你名下的车辆,所产生的损失由你方承担。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