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杜某某, 富力(香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金融法院 |
内容 |
北京金融法院公告杜某某:本院受理富力(香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杜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公告满后第2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北京金融法院电子诉讼平台在线庭审现场开庭审理。 二0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