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杨某某,王某某,薛某某, 北京旋极星达技术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2民终14449号 |
案由 |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某某:本院对王某某与北京旋极星达技术有限公司、薛某某、杨某某之间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2民终144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