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内蒙古鄂尔多斯服装有限公司 ,广州再酷一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州再酷一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内蒙古鄂尔多斯服装有限公司与广州再酷一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 46 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