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上海冲发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北京知旬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汉能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16民初6686号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知旬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汉能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原告上海冲发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知旬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汉能物流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京0116民初6686号民事判决书,主文概要:一、北京知旬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给付上海冲发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压车费54 000元;二、北京知旬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给付上海冲发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以54 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1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6.2%计算的利息;三、驳回上海冲发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