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赵某,张某,北京神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中大盛世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燕英捷燕顺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某:本院受理原告赵某诉被告张某、被告北京神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被告北京燕英捷燕顺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被告北京中大盛世商贸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