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薛某某, 光大云付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2民初2627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薛某某:本院对光大云付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2民初262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薛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光大云付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尚欠本金为基数,自2021年12月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光大云付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