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上海缈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逾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逾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缈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北京逾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上海缈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使用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删除被告网站上的侵权链接;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开支共计2万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一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第七法庭(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甲143号凯旋大厦A座)开庭审理,若逾期本案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2-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