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周某,金乡县人民政府,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睿银金控(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彦鸿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京74民初306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金融法院 |
内容 |
北京金融法院公告睿银金控(上海)有限公司 、周某 、上海彦鸿实业有限公司、金乡县人民政府:本院受理原告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与被告睿银金控(上海)有限公司 、周某 、上海彦鸿实业有限公司、金乡县人民政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即(2021)京74民初306号案件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10日9:30在本院第三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
刊登日期 |
2021-12-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