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某某,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2民初8065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某某:本院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与王某某、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依法审理终结。裁定如下: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的起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京0102民初806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金融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