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鸟拉盖管理区锡林河化肥有限公司,公司, 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迁安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北迁安化肥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鸟拉盖管理区锡林河化肥有限公司、河北迁安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权利义务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节假日顺延)九时在乌拉盖法院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2-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