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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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中厦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河北骏驰混凝土有限公司 河北生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南通中厦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河北生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664585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6-09 |
| 发布日期 | 2021-07-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