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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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隆庆祥服饰有限公司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隆庆祥服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2020)冀1003民初4033号民事判决; 二、北京隆庆祥服饰有限公司对于一审判决第二项下河北隆庆祥服饰有限公司应履行之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案件受理费18492.8元,由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11466元,由河北隆庆祥服饰有限公司、北京隆庆祥服饰有限公司承担7026.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6939元,由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8469.5元,由北京隆庆祥服饰有限公司负担8469.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6-18 |
| 发布日期 | 2021-08-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