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排除妨碍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吉林省华生商贸有限公司
白山市三江大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排除妨碍纠纷
法院 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驳回白山市三江大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的反诉请求。

案件受理费150元,减半收取75元,由白山市三江大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50元,由***负担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9
发布日期 2020-03-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