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金宝力化工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乾瑞化工(惠州)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粤1302执恢694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徐雄伟、龚远丽、翁玉茹、周伟应、严燕芳、刘利鹏、邓丽云、惠州市宏垒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市宏垒种养专业合作社: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与被执行人徐雄伟、龚远丽、翁玉茹、周伟应、严燕芳、刘利鹏、邓丽云、惠州市宏垒实业有限公司、惠州市宏垒种养专业合作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另被执行人已向本院缴纳执行费22716元并向申请执行人返还案件受理费23607元,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书。 至此,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本院(2015)惠城法民二初字第109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 |
| 裁判日期 | 2020-12-30 |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