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蒙自中建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蒙自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蒙自中建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4日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继续履行。 二、原告***与被告蒙自中建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办理蒙自市xxx号房交接手续。 三、被告蒙自中建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逾期交房违约金23940元。 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90元,由被告蒙自中建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4-25 |
| 发布日期 | 2021-07-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