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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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19400元;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0元,由被告***负担(该费用原告已垫付,被告应将此费用连同判决主文确定的数额一并支付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6-12 |
发布日期 | 2021-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