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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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此次执行的标的1500445.00元,已执行到位91875.17元,被执行人***、***尚欠申请人***1408569.83元。 二、终结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2020)川0115民初521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形消失,申请人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执行剩余债权。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5-14 |
发布日期 | 2021-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