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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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吉林义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磐石分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284执749号 申请执行人:***,女,1986年2月**日生,住***。 被执行人:吉林义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磐石分公司,住***。 本院在执行***与吉林义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磐石分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执行一案,磐石市人民法院日作出(2020)吉0284民初2273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于2021年4月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院经审查后,于2021年4月6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吉林义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磐石分公司已经将房屋交付给***,并协助办理了相关手续,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执行费由吉林义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磐石分公司承担。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28 |
发布日期 | 2021-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