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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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张毅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15196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以拍(变)卖价款清偿上述债务; 二、提取被执行人张毅的收入清偿其所欠申请执行人李佳伟15196元的债务; 三、被执行人张毅应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据实计算,亦一并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6-09 |
发布日期 | 2021-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