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20)渝0118执6669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4-13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20)渝0118执6669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4-13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