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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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泓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大理万成建设有限公司 广州市辉宇建筑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大理万成建设有限公司价值757948元的财产(具体以本院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财产清单所列财产为准)。 案件申请费4310元,由申请人广州市辉宇建筑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05-15 |
| 发布日期 | 2020-03-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