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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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广西楷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提取被执行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南宁市分公司所有的64000元的银行存款或其他资金,或者查封、扣押被执行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南宁市分公司所有的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9-07-25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