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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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皇华文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12民初1350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重庆皇华文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周兴兵。 被告:重庆国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红。 原告***与被告重庆皇华文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国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世勇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郭鹏飞 书记员蒲忠菲 |
| 裁判日期 | 2020-01-21 |
| 发布日期 | 2020-03-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