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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荆门市三箭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鄂0804民初1718号

原告:***。

被告:***。

被告:***。

被告:***。

被告:荆门市三箭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学平。

原告***与被告***、***、***、荆门市三箭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5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杨小瑜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苏若飞

裁判日期 2019-10-29
发布日期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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