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间华北石油天成燃气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行政监察(监察) |
| 法院 | 河间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确认被告河间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7月23日作出的《关于沙河桥镇谢家村村民谢宗一等三人信访事项的调查报告》违法。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自然资源局负担。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31 |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