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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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享有位于沛县棉纺厂3号楼西单元405室房产拆迁权益中的16022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474元,减半收取为2237元,保全费1510元,合计3747元,由原告***负担3456元,被告***负担29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18 |
发布日期 | 2021-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