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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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爱洛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炫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名誉权纠纷 |
| 法院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苏州爱洛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收取为200元,由原告苏州爱洛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21-01-29 |
| 发布日期 | 2021-04-21 |






